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
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》(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)的核心内容如下:地价标准定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指征收一般农用地时 ,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总和。

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文件明确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核心内容,具体如下:地价标准定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指征收一般农用地时,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总和 。

建设用地: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,调整系数为0。未利用地: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 ,调整系数为0.8。执行时间与文件衔接执行时间: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。文件衔接: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。
不同区域补偿标准 柳青街道鄅古城村该区域拟征收的工业用地为0505亩,补偿标准依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》(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)执行。其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,实际补偿标准为15万元/亩 ,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478万元。
新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,原鲁政字〔2015〕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。
